各位教职工: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公务卡制度,切实减少现金使用的实施意见》和《上海市公务卡制度执行和现金使用情况考核问责暂行办法》的通知,学院教职工探亲费报销、子女幼托费报销等一律取消现金报销,直接打入银行卡。 根据学院实际情况,请各位教职工每年2月15日—28日、9月15—9月30日将上学期探亲费发票、子女幼托发票集中交人事处,人事处统一制作表单提交财务处进行报销,报销金额于次月(3月、10月)进入银行卡,希望大家配合。 特此通知。 财务处、人事处 2016年12月21日 |
各位教职工: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公务卡制度,切实减少现金使用的实施意见》和《上海市公务卡制度执行和现金使用情况考核问责暂行办法》的通知,学院教职工探亲费报销、子女幼托费报销等一律取消现金报销,直接打入银行卡。 根据学院实际情况,请各位教职工每年2月15日—28日、9月15—9月30日将上学期探亲费发票、子女幼托发票集中交人事处,人事处统一制作表单提交财务处进行报销,报销金额于次月(3月、10月)进入银行卡,希望大家配合。 特此通知。 财务处、人事处 2016年1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