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以及上海市教师教育学院《关于做好2025年上海市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5年上海市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对象为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事业编和合同制教职工,并承担一定教学任务的任职人员和拟聘人员。
2.申请人在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前,应取得上海市统一组织的《高等教育学概论》、《心理学概论》、《高等教育方法概论》三门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业课程合格证书(合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以考试日期为准)和普通话测试机构颁发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学院聘任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可免上述三门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业课程考试合格证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3.申请人的申请学科必须与任教学科相一致,高校教师资格证申请学科名称(见附件)。
二、申请程序及材料要求
1.符合条件的教师登录“新人事系统-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提出申请;
2.各部门负责人登录“新人事系统-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于2025年6月27日(周五)前完成对申请人的资格的初审。
3.申请人材料经人事处审核通过后另行通知后续工作操作流程。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刁老师
联系方式:57131142 分机16511
电子邮箱:dzxxxyrsc@163.com
人事处
2025年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