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人才计划管理办法》(沪委人〔2023〕4号)、《关于开展2025年度上海市东方英才计划教师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和《上海市东方英才计划教师项目实施细则(试行)》(沪教卫党〔2023〕318号)有关规定,学校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申报评审工作。经过二级学院申报,校外专家评审,拟确定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罗敏为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7月29日—8月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学校人事处/教师工作部反映,并签署真实姓名。
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鲁老师dzxxxyrsc@163.com
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2025年7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