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入库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胡燕发布时间:2025-12-12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推进上海市职业学校专业教师素质能力提升的指导意见》(沪教委职〔2024〕14号)等文件精神,落实我校《专任教师参加企业实践管理办法》(沪电信职院〔2025〕87号)要求,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现决定开展学校教师企业实践基地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教师企业实践基地由二级学院国家级省级市域产教联合体、产教融合共同体校企共建的产教融合型企业、深度合作企业、产业学院、地方技术服务站、上海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及市级以上科研平台等范围内遴选

二、基地合作形式

基地与学校共同组织实施教师企业实践项目,重点围绕以下四种形式提供系统支持与保障:

顶岗实践支持:为教师提供深度参与的实践岗位,助其系统掌握企业生产运营与产业发展趋势,学习应用前沿技术,并推动企业真实项目向教学成果转化。

协同育人支持:支持教师参与校企联合培养项目,对接企业需求指导学生岗位实践,共同探索校企双主体育人模式。           

技术服务支持:为教师承接横向技术服务项目提供必要条件,推动科研成果向企业生产实际应用转化。

创新研发支持:支持经学校批准派驻的教师从事技术转移、技术经纪及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研发工作,助力教师深度参与企业技术创新。

    三、申报条件

1.企业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已在学校教务处(产教融合中心)完成备案,与学校保持长期稳定的深度合作。

在业内具有良好声誉与突出业绩,技术或管理实践处于行业前列,业务领域与学校专业群精准匹配。

契合学校战略发展规划及上海市产业发展需求,体现行业先进水平,在国内外校企合作领域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和引领性

2.实践保障能力要求

能够提供与专业技术相关的教师实践岗位。

原则上可组织为期6个月的集中赴企业实践项目,其中:前3个月重点帮助教师掌握新工艺、新技术、新流程;后3个月重点协助教师参与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攻关与技术创新。

能为实践教师配备带教导师,导师应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在相关行业(领域)内享有较高声誉且实践经验丰富。

四、材料提交

请各二级学院于2025年12月31日前,将教师企业实践基地汇总表(见附件)纸质版送交人事处,电子版以“部门+基地”命名文件名发送至邮箱dzxxxyrsc@163.com.com。

联系人:李华 刁双荣

                                   

人事处

教师企业实践基地申报汇总表.docx                                2025年12月12日